企业法人注册资金
注册资金总额在一千万元以下的按注册资金总额的0.8‰收取;注册资金总额超过一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.4‰收取;注册资金总额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;开业登记费最低款额为40元/户。
非法人收取登记费 240元/户
企业法人、非法人变更登记 50元/户注册资金(本)变更
注册资金未超过一千万元的,按增加部分的0.8‰收取;注册资金超过一千万元的,按超过部分的0.4‰收取;注册资金超过一亿元的,超过部分不再收取。
年度检验费 50元/户
企业领取执照副本 10元/户
补换证照 50元/户
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 20元/户
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费 10元/户
个体工商户补换营业执照费 10元/户
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费或
补发(换)营业执照的副本 3元/户
临时开业登记费(季节性经营)10元/户
从事购销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
月营业额在500元以下的按0.4‰收取;
月营业额在500元-5000元的按0.8%收取;
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上的按1.2%收取。
从事劳务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
月收益额在250元-3000元的按1.6%收取;
月收益额在3000元以上的按2.4%收取。
个体工商户进集贸市场定点经营管理费
按成交额的2%收取(市场、个体管理费合并收取)
个体户从事汽车、拖拉机运输活动管理费